5月1日起 外地车来渝上户 需达“国Ⅳ标准”
时间:2014-04-26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重庆网4月11日16时讯(记者 阙影)今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管所了解到,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5月1日起,外地车转入重庆,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
据介绍,国Ⅳ排放标准,指的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国Ⅳ标准中,每种排放污染物的规定数值都比国Ⅲ标准低。
近日,市环保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我市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除摩托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外,转入我市的机动车须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将不能办理市外转入登记。此外,我市摩托车仍执行国Ⅲ排放标准,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执行国Ⅱ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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