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 批准单位 |
一、保育教育费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12〕30号)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
一级幼儿园(全日制) | 600元/生.月(市政府指导价,各区县定具体标准) | 1.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2.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本标准自2021年春季学期起中心 城区两年内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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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幼儿园(全日制) | 500元/生.月(市政府指导价,各区县定具体标准) | |||
三级幼儿园(全日制) | 400元/生.月(市政府指导价,各区县定具体标准) | |||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全日制) | 200元/生.月(市政府指导价,各区县定具体标准) | |||
未提供午餐午睡(全日制) | 按本等级标准的70%收取(市政府指导价,各区县定具体标准) | |||
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家长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其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 ||||
二、延时保育费 | 10 元/生・次 | 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的 17:00 至19 : 00,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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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伙食费 | 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根据儿童平衡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
重庆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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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 批准单位 | 备注 |
一、保育教育费 | 由幼儿园自行(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二、伙食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