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14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问:
我是一公司员工,已年满²4周岁,最近我就要生育孩子。我是初婚,但我丈夫属再婚。请问我生孩子期间我丈夫有没有假期?他来陪我,单位扣不扣其工资。
答: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因此,你生孩子期间你丈夫有七个工作日的护理假,其间单位不能扣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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