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
时间:2010-07-14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在渝生产经营的外省(市)用人单位和我市在渝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根据渝劳社办发〔2004〕20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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