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程序
时间:2010-07-13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包括:假肢、矫形器(胸腰支架、腿支架、颈椎托、胸围、腰围、矫形鞋)、假眼、假牙、助听器、轮椅等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配置的,由工伤职工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审核表》,并提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费用审核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核定配置费用限额标准。工伤职工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审核表》,到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并与其签订《辅助器具配置合同》。
依据: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4〕162号)第九、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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