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0年小学新生报名指南来啦!6月15日开始网上报名
时间:2020-06-14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发布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2020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公布在各小学学校门口,请各位家长前往查看。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www.cqywjybm***)进行网上报名。如果选择“公办小学”,网上注册后跳转到“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如果选择“民办小学”(公办、民办不得兼报),直接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里录入信息即可。
具体操作办法可登陆“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xxjz.gxqggfwj***)”,阅读《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接收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预防接种证》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第二类是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凡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www.cqywjybm***)进行网上报名。如果选择“公办小学”,网上注册后跳转到“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如果选择“民办小学”(公办、民办不得兼报),直接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里录入信息即可。
具体操作办法可登陆“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xxjz.gxqggfwj***)”,阅读《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接收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预防接种证》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第二类是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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