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时间:2009-12-26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渝劳社办发〔2001〕83号)。
二、办理内容
(一)备案的范围
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权限或授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决定、规定、实施细则、办法等。
(二)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规范性文件自发文之日起15日内上报我局法制机构。
(三)备案程序
1.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于发文之日起15日内一式二份报我局法制机构。
2.法制机构收文后于5日内分送有关业务机构,业务机构30日内完成审查:一是审查制定机关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审查规定的权利义务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是否相抵触。
3.如发现越权行为或者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相抵触的,由负责审查的业务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送法制机构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责成制定机关自行撤销、改正或由市劳动保障局明令撤销。
4.法制机构将处理意见反馈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整改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办理情况报告我局法制机构。
(四)办理期限
我局于收文后30日内完成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分管领导批准。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承办机构
法规处
承办人:蓝宪、许兴桥、王才毅、刘青青
四、联系电话
63627294 联系人 :张秀均
五、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30,下午14:00到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12:30,下午13:30到17:30
六、办理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7021室,邮政编码:400015
电子邮箱:cq63850263@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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