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怎样就医?
时间:2009-11-22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患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怎样就医?
答: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实行定病种、定治疗项目、定药品范围、定医疗机构的“四定”管理原则。即参保人员在按规定取得《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病历》及医保卡后,因此特殊疾病门诊就诊时,应到本人选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后取药,仅限于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对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患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因普通疾病就诊或因特殊疾病住院时,仍然可以自主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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