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怎样办理?
时间:2009-11-22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怎样办理?
答:参保人员患前条所述疾病就医,需取得《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后,其医疗费用方纳入特殊疾病管理。要办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参保人员应到指定的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确诊,并由医院出具加盖专用章的《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参保人员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参保人员或其单位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等资料送参保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合格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参保人员发生新增特殊疾病以及原特殊疾病出现新的并发症时,应按上述程序增报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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