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导收小费轨制化需谨严推出
时间:2013-06-04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海南三亚近日曝出导游欲群体状告旅行社的诉讼事件,揭穿海内局部导游无底薪、无社保、无固定单位,依附佣金生存的“潜规矩”青岛旅行社排名“2011年度全国百强 旅行社名单”,青岛三家旅行社入围,分别为排名第21位的山东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排名第36位的中国旅行社总社( 青岛 )有限公司和排名第63位的青岛华青国际 旅行社 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不少国内旅行社及旅游网站纷纭试水推进“导游小费制”,再次呐喊导游治理与薪酬体系改造去青岛旅游的人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现代化的海滨城市似乎到处都透着一股欧洲的气息。,树立“工资+带团补助+小费”的导游服务费制度对旅游行业火烧眉毛。(5月7日《南方日报》)
小费文明在西方已发展成较为成熟的贸易文明,基础利用到了服务行业的各个范畴。在我国,也能够看到小费文化的影子。我国古代就有给 “赏钱”的习惯。然而,导游小费制度化还需谨严推出。
首先,法律制止导游索取小费。国务院《导游人员治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划定:“导游职员进行导游运动,不得向旅游者抛售物品或者购置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昭示或者暗示的方法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导游职员进行导游运动,向游览者抛售物品或者购置游览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昭示或者暗示的方法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分责令矫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守法所得的,并处没收守法所得;情节重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政府旅游行政部分撤消导游证并予以布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忠告直至责令停业整理。”
其次青岛旅游攻略推荐必游景点 1、栈桥:黄色琉璃瓦覆顶的回澜格,通过一条长长的虹桥连接陆地,象一条场长虹横卧海上,被成为“飞阁回澜”或“长虹远引”,,支付小费是出于客人的自动意愿,强行索要是极其不协调的。一是,目前海内导游的素质还不够好,轻易导致他们为小费而小费,使其养成“看人下菜碟”的弊病对给小费的人好好服务,对不给的人草草了事。二是,游客交付的团费里包含了服务费,若再容许小费正当化,无疑是激励向导反复收费。三是,缺少向导与游客之间完美的法规轨制,轻易因小费问题发生纠纷。
第三,树立“工资+带团补贴+小费”的导游服务费轨制须要法理的支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咱们应当看到小费作为一个鼓励机制对导游行动的刺激效果。
第四,中国不给小费的花费习惯,付小费在我国还缺少经济环境及人文风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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