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餐饮团购向谁索取发票 饭店不得拒开发票
时间:2013-05-18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重庆网讯昨日,针对市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强餐饮团购不开具发票行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市地税局召开政协提案现场办理会。
会上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网站代收团购费用,餐饮企业不得拒开发票。如发现参与团购的餐饮商家不开发票,将依法处理。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餐饮团购日益盛行,部分餐饮商家以“折扣很低开发票要亏本”、“发票应由团购网站开具”等诸多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目前我市餐饮团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消费者在团购网站订餐并支付款项后,由团购网站代收代付给餐饮商家。这种情况,餐饮商家应全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包括之前支付给网站以及就餐时追加消费的金额。餐饮商家不能拒开网站代收部分金额的发票;另一种是团购网站运营商只向消费者收取订座费,消费款项由消费者向餐饮商家支付。这种情况,消费者可向网站索要订座费的发票(网站免费则无发票)和向餐饮商家索要实际消费额的发票。
实际上,团购不开具发票早已成为团购网站以及商家间不公开的小秘密。记者通过购物狂、美团网搜索到诸如朝天门、婆子妈、老灶房乡村菜、君梦茶餐厅、和福顺、回疆烤全羊等参加团购的餐饮店。记者随后致电了8家参加团购的餐饮企业,仅一家企业愿意开具发票。天绿回转寿司店工作人员介绍,开发票要扣除团购提成费用,如团购的是100元套餐,该店将扣除团购网5元的提成,开具发票的金额为95元。问及原因,参与团购的商家均表示,加入团购网本身是为了扩大影响,薄利多销,开发票需缴纳7.7%左右的税,再扣除团购网的提成,商家几乎没有盈利甚至倒贴。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强调,团购是餐饮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不能成为拒开发票的理由,另外餐饮商家收取的价款中已含有税金,无权再向消费者补收税金。
业界人士认为,对团购企业严格打表征税,最终必然导致水涨船高,消费者将成为最后的买单者。
本版稿件重庆晚报记者 陈寒星
两种团购方式都要开发票
餐饮团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消费者在团购网站订餐并支付款项后,由团购网站代收代付消费款项给餐饮商家;另一种是团购网站运营商只向消费者收取订座费,消费款项由消费者向餐饮商家支付。
第1种方式中,餐饮商家应就消费者支付给团购网站的部分和超过订餐额度直接支付给餐饮商家的部分一并全额开具发票。
团购网站从消费者支付款项中扣除部分或向餐饮商家直接收取的手续费,应视为团购网站提供中介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应向餐饮商家开具发票。
第2种方式中,团购网站向消费者收取订座费,应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如果对消费者免费只向餐饮商家收取,应向餐饮商家开具发票。餐饮商家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应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餐饮发票中奖率
7月起提至10%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由于现在餐饮发票刮奖中奖率比较低,为了增加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市地税局将提高发票中奖率。
市地税局征管科技发展处介绍,拟从2013年7月1日起,在新印制的发票中扩大有奖发票的中奖面,拟从目前3.1%的中奖率提高到10%左右。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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