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年烟花燃放时间为2月9日-24日 车站等地禁燃
时间:2013-01-26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2月7日可买烟花 9号才能放
今年烟花燃放时间为2月9日至2月24日,车站码头等地禁止燃放
重庆网cqw***讯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发布。昨日,记者联系上市供销社和市燃放办,就相关内容为市民解读。
据通告,今年烟花的销售时间为2月7日至2月24日,燃放时间为2月9日(除夕)至2012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市燃放办介绍说,消费者需要到合法销售点购买烟花。在合法销售点中,需三证齐全,分别是供销社的专营销售点标识、安监部门的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悬挂有统一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条幅。
同时,含药量超过3000克以上,主要用于各种大型的焰火晚会燃放,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A类)和含药量不超过3000克,适用于各种小型焰火晚会燃放的产品(B类)不向消费者销售。消费者只能购买到适用于室外、含药量不超过1500克、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C类)和适用于室外近距离燃放的产品如喷花、地面旋转类烟花(D类)。这两类可以购买的烟花共7大类170个品种。
市燃放办表示,正规产品外包装上贴有市安监局和市供销社监封签,内包装上贴有激光防伪标识,箱体规范,图案清晰。这些产品在信达财产保险公司参加了保险,如果出现相关事故,可以获得理赔。
此外,禁止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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