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时间:2009-11-30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3)企业转制为事业单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的资料:
①转制的相关文件及证明资料;
②在职人员经市人事局核定工资的审批材料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帐户转移介绍信;
③填报在职人员《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附表3)。
市社保中心根据以上资料,为转移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六)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基本养老金支付的办理
(1)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和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发生变化的,应于每月6日前申报以下资料:
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工资增减花名册》(附表16);
②《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减花名册》(附表17)。
(2)结算方式:
市社保中心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和基本养老金进行核定,按规定进行差额结算,打印结算单(附表18),通过银行托收、银行转帐等方式进行结算。
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少于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倒支付单位),均实行按月结算。其他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现暂可申请按季度与市社保中心进行结算。其中,按月结算的应在每月6日以前完成当月结算并缴费;按季度结算的应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内完成当季结算并缴费。
四、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将资料报社保中心审核;
(2)社保中心业务经办人根据申报资料及相关政策办理参保、变更、注销、结算等事项;
(3)社保中心业务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办理的事项及内容;
(4)社保中心负责人审批相关事项;
(5)社保中心业务经办人根据业务经办的相关事项需要,告知参保单位。
五、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所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完结。
办理人员增减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完结。
办理养老保险结算,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完结。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七、承办机构
保险统筹科、财务统计科
八、联系电话
保险统筹科:023-67515706、67515709、67515692、67515705(传真)。
财务统计科:023-67515662、67515689、67515682(传真)
九、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30,下午14:00到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12:30,下午13:30到17:30
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楼6楼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