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时间:2009-11-30 来源:重庆网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0〕74号);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劳办发〔2000〕251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职工和与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发〔2002〕58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发〔2002〕59号)。
二、办理范围
①本市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长期临时工、聘用制人员);
②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机关和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中央在渝有关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④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办理内容
(一)单位参保登记
(1)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次登记申报材料:
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附表1)一式两份;
②机构编制行政部门同意本单位设立的相关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年度复核申报材料:
已参保事业单位从参保后的第二年开始,在每年5月底以前提供本单位当年经机构编制行政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变更参保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办理变更参保登记信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表2)。
②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变更应提供有权机关批准变更的相关文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③单位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应提供银行帐号变更的证明材料及新的单位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
④单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应及时告知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
(二)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更登记
(1)新增在职人员申报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调动或招录手续;
③确定该人员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文件;
④填报《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附表3);
⑤已参加其它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参保单位持以上资料,经市社保中心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并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人员接收函》(附表4)后,到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打印个人帐户清单,再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减少在职人员申报资料:
①在职人员调出:需提供调动手续或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手续、《养老保险手册》、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②在职人员停保: 需提供本人转干、参照公务员管理等相关批复文件;
③在职人员死亡: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
④在职人员出国定居: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及出国定居的法定证明材料。
(3)参保人员信息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变更参保人员个人基础信息(如身份证的内容)需提供的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附表14)。
2.变更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段需提供的资料:
①错误时间段的缴费申报花名册(原始资料);
②《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附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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