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忠县中考)

时间:2019-05-20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忠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忠教育〔2019〕28号
 
(一)小学生毕业评价
凡2019年6月毕(结)业的小学生均应参加小学毕业评价。学籍在县内的毕业生,原则上于学籍所在地学校参加毕业评价;学籍在县外转回的毕业生,原则上于户籍所在地学校参加毕业评价。小学毕业评价由各小学自行组织,测查科目为品德、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等学科,县教委不统一组织小学毕业考试。
(二)初中生物、地理结业考试
2019年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成绩以县教委2018年组织的结业考试成绩为准,评定等级作为学生毕业成绩。现初二生物、地理按照以往方式组织结业考试,具体时间与期末考试同步进行,考试范围以《重庆市教科院考试说明》为准,将另文下发。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报名条件
下列五种情形皆可报名参加我县2019年中考:
(1)具有我县户籍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2)2018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中考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4)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我县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5)具有连续2年我县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2.报名类别
2019年中考报名分升学、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春招中职四个类别报名,并分类设置考场。升学考试由县教委统一组织阅卷,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考试由重庆市教委统一组织阅卷。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及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本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3.报名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生于2019年4月23日—26日在毕业学校分类报名登记。4月30日前毕业学校将升学、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春招中职报考情况分别录入质量评价系统。5月6日各初中毕业学校到县教委基础教育科核对中考报名数据,同时上缴中考报名费和初二生地结业考试费。
4.收费标准
按照市教委要求,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县教委统一组织考试,学校不再组织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学校按每生90元的标准上缴县、市教委,用于命题、制卷、监考、扫描、阅卷、录生等开支。中考期间带队管理等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生地结业考试收费标准不变,用于命题、制卷、阅卷等开支。
5.考试科目及办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分为考查和考试两部分。考查部分主要指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校本选修课、活动课等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以“合格”与“不合格”等级评定考查结果。考试部分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门学科,其中物理与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仍采用“合堂分卷” 的考试办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各学科考试范围以重庆市教科院编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的《重庆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说明》为准,各科命题难度保持稳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6.计分办法
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为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9〕5号)执行,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学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7.时间安排
 
(四)实验操作考试
2019年全县小学毕业生要参加科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初中毕业生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试。考试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按县教委技装中心下发的《实施方案》(在全县教务QQ群下载)自行组织,按时上报考试相关数据。
五、初中毕业证书颁发
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县教委审核,毕业生所在学校发放。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或“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发放毕业证书:
(一)有三科(包括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二)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三)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
(四)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2018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2019年初中毕业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校换发毕业证书。
六、各类招生工作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凡年满3周岁幼儿即可入读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各幼儿园根据办学条件和辖区内适龄幼儿人数确定招生计划,但必须严格控制班额。
(二)特殊教育招生
各校应积极组织动员县域范围内适龄聋哑儿童和中度弱智儿童(经县特殊教育学校鉴定)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拒收能适应该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依法提供“一人一案”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转户居民子女入学要求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务工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在校小学、初中学生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一年级新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向县教委提出申请,县教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指定就读学校。城区小学2019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为忠州三小、甘井小学和白公路小学鸣玉溪校区,初中为民族中学。公办中小学不得拒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转户居民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房产证,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就读学校,指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四)普通小学招生
1.招生政策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户籍在我县且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学校,招生年龄可以推迟到6岁半或7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和民族,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按就近划片、“三对口”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指定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当地居委或村社证明后,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
2.招生计划、范围及办法
招生区域划片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以调整后的新建制乡镇、村社、居委为准,各校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科学划定招生区域,城区小学招生区域以《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公告》为准。各小学要认真摸准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并努力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严格控制大规模学校招生计划,严禁私自跨区域招生,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问题。各小学招生计划下达见文件《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民办学校私自扩大招生规模,民办学校接受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同公办学校一样申请扩招计划,严格控制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科审定备案后方可开始招生报名,所有民办学校于5月10日起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严禁提前招生。
(六)普通初中招生

 

1.招生政策
2019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小学毕业学生和具有相应学业水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往届毕业生。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相对集中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区域相结合”的原则,全部免试入读初中一年级,同一乡镇(街道)内有2所及以上中学且校际间相隔较近的,仍采用“微机随机录取”的办法分配生源。所在乡镇没有办中学的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中学就读。顺溪小学和甘井小学招生区域内本地户籍毕业学生,直接就读甘井中学,其他非本地户籍毕业学生同城区其他学校毕业学生一同参加微机随机抽录,确定初中就读学校。



 
2.招生计划、范围及办法
(七)普通高中招生
各校要通过不同形式,及时向社会、生源学校和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广泛宣传2019年招生政策,努力营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圆满完成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1.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要举行招生考试。2019年,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县教委在城区、拔山镇统一组织的“两考合一”考试。高中录取方式按高中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以总分及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为依据。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规定,各校按照往年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考市级重点中学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有2项以上达到“B” 等以上 。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C”等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个维度为“A”等的比例,市级重点中学原则上不超过50%,其余学校不超过30%。各校必须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4月30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Excel格式生成电子文本上传到县教委基础教育科(邮箱272054102@qq***)。逾期未报的学校后果自负。
按照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2019年,我县仍将把市级重点中学高中统招计划的50%-70%均衡分配到全县非市级重点高中的初中学校,新生片、乌杨片、东溪片、石宝片、汝溪片、官坝片、黄金镇及城区(除忠州中学考生外)毕业学校学生填写志愿只能选择忠县中学或忠州中学,马灌片、新立片、拔山片、白石片、三汇片毕业学校学生填写志愿只能选择拔山中学或忠州中学,忠州中学本校考生只能填报忠州中学。指标到校学生只能享受填报志愿学校加10分政策录取,但如果加10分后仍低于该校录取分数线,将取消该生加分资格,并对生源学校2020年分配指标实行扣减。各校要根据条件要求选拔推荐指标到校学生,并张榜公示。
以下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不累计)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或身份证证明;归侨或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需提供市侨办、市台办、市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降分类别,由学校统一向县教委上交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归侨或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降分类别,由学校统一向县教委上交相关部门证明。同时,各校要将《普通高中招生降分统计表》(附件3)上交县教委基础教育科1111室,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优待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及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管理。由于中考分城区和拔山镇两个考点集中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环节多、任务重,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与公安、消防、交通、环保、电力、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编制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考试期间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各校于2019年5月17日前上报《2019年中考食宿安排表》,样表和2019年城区旅馆名册统一在全县教务QQ群共享里下载。考点由县教委统一安排。
(三)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十项规定的通知》(渝教监〔2011〕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渝教基〔2014〕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号)要求,严禁中小学违反规定提前招生或擅自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按市教委统一部署,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将于5月10-6月10日期间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求将组织专题培训),6月20日以后进行现场报名,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2019年7月10日以后进行。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初中学校提前将学生分流,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指标到校志愿的填报;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中介机构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保证金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从严控制班额。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小学起始年级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高中起始年级不得超过50人/班,超计划部分市教委不予认可学籍。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控制班额,禁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现象。因盲目扩大招生产生“大班额”的,县教委将追究校长责任。严格控制择校现象,个别确因特殊情况需择校的,必须经双方学校签字盖章同意,报县教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到申请学校就读,否则不予认可学籍。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教委将加强中小学生源的招生管理,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目标专项考核内容,将同时考核到招生、送生学校及校长。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学校和校长,县教委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招、送生任务,县教委将追究相关学校及校长责任,并给予一定惩罚。
 
附件:1.忠县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忠县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人员名单
3.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降分统计表
4.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忠县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章淑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陶卫东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县教委主任
袁伟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易坤权 县教委副主任
李 红 县教委副主任
陈吉明 县教委副主任
李林峡 县教委副主任
徐亚强 县教委副主任
陈秀英 县教委副主任
黄仕涛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 锋 县招生办主任
成 员:吕圣龙 县教委办公室主任
黄映红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科长
秦华平 县教委财务科科长
王科成 县教委安稳科科长
罗玮阳 县教委职成教科科长
成淑英 县教委体卫艺科科长
李兰英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洪玉超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秦大培 县教委教科所所长
伯海红 县教委技术装备中心主任
附件2
忠县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李 红 县教委副主任
副主任:吕圣龙 县教委办公室主任
黄映红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科长
秦华平 县教委财务科科长
王科成 县教委安稳科科长
罗玮阳 县教委职成教科科长
成淑英 县教委体卫艺科科长
李兰英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洪玉超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谭显刚 县教委办公室副主任
沈 策 县教委教科所副所长
程 晨 县教委安稳科干部
汪明松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干部
陈 飞 县教育团工委副书记
陈翠英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干部
陈亚东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干部
杨 锋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干部
周召庆 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干部
李彦文 县教科所信息技术教研员
 
 
附件3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降分统计表
附件4
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4月上旬:各小学上报《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预定计划表》。
4月中旬:各初中学校组织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于月底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月28日前:召开全县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
4月30日前: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报名收费。
5月6日:各校到县教委基础教育科报名缴费。
5月10日前:县教委下达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收指标。
5月17日前:各校上报初中毕业生食宿安排表(样表在忠县教务QQ群共享里下载),同时上交各校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收指标材料和加分统计表。
5月30日前:召开中考部门联席会(暂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6月9日:召开中考考务工作会。
6月11日:各考点召开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会和考场布置。
6月12—14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重庆垫江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 下一篇:重庆云阳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22 cqw.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网 版权所有
    ICP备06013414号-3   公网安备 420105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