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9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合川教〔2019〕182号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果;坚持稳中求进,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坚持普职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考试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进一步公开招生考试政策,公开招生考试程序,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进一步严格招生纪律,确保不出招生违纪责任事故,不出重大维稳事件,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平安招生”工作目标。具体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继续取消全区小学毕业统一考试,全区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不作为升学依据,小学毕业评价由各小学自行组织。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坚决杜绝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现象出现。
(二)根据重庆市教委的统一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招生在6月20日以后进行。民办中小学于5月10日起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小学、初中必须确保含残疾儿童在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期入学。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数完成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时间发放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印制)。
(四)经市教委同意,我区2019年继续退出重庆“联招”,由本区自主举办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五)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区内毕业生的稳控工作,确保区内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防止小学初中毕业生非正常外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入学率稳步提升。
三、组织管理
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在区教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教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合川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成立普通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和中职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行政审批科)。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委中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政策制定、宣传、报名审核、招生等工作;中考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等考试考务具体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中职招生工作由“区教委中职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2019年,我区继续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办〔2014〕44号)相关要求按依法入学、就近免试、对口入学、规范公平原则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根据全市统一规定,凡我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各校招生计划按《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区内高中阶段送生计划的通知》(合川教发〔2019〕1号)执行。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注意合理安排招生校点,保证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将辖区内含残疾儿童在内符合条件的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一次性全部招完。未经区教委审核同意,各教管中心和小学不准盲目增加班数和扩大班额。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城市小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学龄儿童入学登记审核工作实行网上联网登记审核,由区教委统筹,当地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凡户籍在主城区三个街道城市小学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街道教管中心登记审核确认,主城区三个街道教管中心于5月9-31日按要求集中开展并完成新生调查摸底及审核确认工作,并将汇总表和名册报我委基础教育科。区教委与当地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当年学龄儿童入学登记情况,按就近原则统筹确定各城市小学招生划片区域,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按划定区域对口入学。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非城市小学及其余27个镇街适龄儿童就读小学,由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于5月底前完成新生人数摸底工作并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个别情况特殊的镇街结合部按历史习惯入学。各公办小学于6月20日后开展招生工作,7月20日前发完所有小学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依法按规定时间到学生户口辖区教管中心或学校登记并送其子女入学。我区城、镇小学所招新生,严格按《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采集相关学籍信息并注册学籍。
(二)初中招生
初中招收读满小学修业年限和具有小学学历的16周岁以下的校内外少年儿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
除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外的27个镇街各为一片,当地小学毕业生免试就地对接升入初中,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在区教委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个别情况特殊的镇街结合部和辖区内无初中学校的盐井街道、沙鱼镇、涞滩镇,按历史习惯入学,其小升初工作,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中心完小)配合相关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或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小升初”继续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办〔2014〕44号)的相关工作程序进行:①小学毕业生登记报名;②向各小学下达初中招生指标;③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小升初”志愿;④区教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各教管中心和中小学要严格按相关招生方案执行,确保全体小学毕业生就近顺利升入初中就读。区教委将小学毕业生非正常外流稳控工作纳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学校,将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回原籍学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未在原籍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审核。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相关学校就读,其余27个镇街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中心完小)统筹安排至当地学校就学。
进一步按“两为主”“两纳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为暂住证、市外户籍为居住证)、合法有效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街道教管中心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小学生由区教委和相关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到有招生潜力的南津街街道东津沱小学、南溪小学,合阳城街道合师附小、学昌门小学,钓鱼城街道嘉滨路小学、东渡小学等6所城市小学就读;初中生由区教委安排到南屏中学等有招生潜力的城市中学就读。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人数较多,指定学校无法接收时,由区教委和主城区三个街道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到辖区有接收能力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主城区外各镇街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由相关教管中心和学校统筹安排。
(四)残疾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每班安排同类残疾随班就读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安排随班就读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学校按招生服务区域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并实行“一人一案”,在区特殊教育学校(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下提供力所能及的送教上门,让其接受义务教育。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暂无法接受教育,须由招生服务学校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
(五)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核定2019年招生计划,并由区教委报市教委备案,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民办中小学于5月10日起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探索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同时,鼓励民办中小学从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通过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对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民办学校,将追究相关学校及人员责任。
从2019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按照市教委要求,为把握适龄儿童少年当年入学登记摸底情况,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从2019年开始启动线上、线下“双通道”方式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报名信息采集。5月10日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0日起,未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相关镇街教管中心或学校咨询点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或由教管中心安排所辖幼儿园和小学按要求采集本校(园)适龄儿童少年相关准确信息,统一导入系统。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教管中心或学校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镇街教管中心或招生学校要提前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信息采集相关通知,让适龄学生家长及时在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主城区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除按照要求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对适龄学生进行登记外,对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转学生仍须由教管中心按相关要求在原入学摸底登记系统中进行联网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七)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合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或相关教管中心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或相关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关学校和教管中心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5.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相关学校或教管中心报区教委并依据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或教管中心统筹安排的学生。
(八)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民办)特别是初中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要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九)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要密切关注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到入学情况,建立入学登记台账,重点关注残疾学生、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群体的就学情况,对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和完善缓学、免学手续,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 报名条件
具有合川区内户籍或区内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018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当年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区内学生;18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区内往届初中毕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区内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报考“公费幼师”(5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的考生应为具有本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3+4”(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考生应为具有本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5月5-7日。
(2)报考类别分为“普高”、“中职”、“公费幼师”和“3+4”四类,“普高”和“中职”互不兼报,“公费幼师”和“3+4”可兼报“普高”。
(3)具有我区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区外就读应届毕业学生需回合川原籍参加中考报名的,户籍属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盐井4个街道辖区的统一在南屏中学报考;户籍属其他镇街辖区的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或初中实际招生学校报考。符合条件的区内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南屏中学报名登记。
各校初中在校学生的学籍一律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的登记为准,凡初中异动学生未到基础教育科办理相关异动手续的,区 教委一律不承认其新学籍。考生报名资格由基础教育科根据《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教委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教〔2016〕583号)要求严格审查。各中学要严格把好资格关,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并取消该考生的一切报考、录取资格。
(4)确保中考报名数据的准确无误。各普通中学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数据应以全国学籍系统的正确数据为准。中考报名前,各初中学校应以学生户口簿为准,再次核实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若有误,学校要及时在全国学籍系统按程序做相关变更处理,并及时将相关纸质印证资料报区教委基教科审核。各初中学校必须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本校初中毕业生的正确学籍数据信息,并填报《合川区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3)、《合川区2019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报名册》(附件4),学生及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报考类别。无当年本区初中学校初三学籍的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时,需分别在报名表的“是否回原籍报考”和“考生类别”栏按要求注明。各学校的报名册须按班打印出由班主任和考生核实无误签字后(报名表签字件学校存档备查),再将统计表和报名表电子件和纸质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普高”类(含“公费幼师”和“3+4”兼报“普高”者,下同)考生报名应填写统一格式的《高中考生报名登记表》、《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初中毕业生的《高中考生报名登记表》、《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成考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保管。初中毕业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高一级学校(有残疾者除外)。
(5)招生考试费用: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统一收取招生考试报名费每生90元。招生考试经费主要用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试卷、考务、招生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
3. 考试方式、计分办法及考试安排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查部分主要指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考查学科由区教科所制定方案,学校实施。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2019年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成绩以区教委2018年组织的质量监测考试成绩为准,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2)考试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与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因2019年初中毕业年级历史学科属绝版教材原因,历史学科开卷考试时,考生可带同级部编本初中历史教科书和地图册进入考场,不得带复印教材和地图册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3)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含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考生实得分按一定的比例计入本人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为50分,按考生实得分计入本人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其考试科目、办法按照《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合川教〔2019〕123号)精神执行。在区外就读需回合川原籍报考但未参加区内体考的考生,不再组织中招体考。已在重庆市内其他区县参加了中招体考的,可提供本人的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证明(需加盖相关区县组考机构公章)报区教育考试中心,经审核属实的,按实际得分计分;在重庆市外就读的回原籍报名考生,其体育学科成绩按体考学科满分的60%计分。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听障学生参加英语学科中考的计分办法及相关要求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要求执行。
(4)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及科次按重庆市中考统一时间安排,具体为:

 
 
 
 
4. 命题及阅卷:
(1)考试命题:中考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其考试范围按《重庆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说明》为准。命题突出素质教育导向,突出立德树人要求,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命题难度保持稳定,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2)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试题答在试卷上视为无效。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适应性训练,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等考务工作。
5. 考场设置
按“普高”、“中职”、“公费幼师”和“3+4”考生类别,分别设置考场。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根据重庆市教委的中考有关要求和2019年区内中考的具体报名人数,按照“普高”、“公费幼师”和“3+4”考场原则上设在城区的要求设置2019年中考考场。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等按《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6. 考号设置
考生报名号统一设定为十位数:9×××××××××。左起第一位“9”表示年份;第二、三位为考生类别代码:“01”为“普高”类,“02”为“中职”类;“17”为“公费幼师”和“3+4”类;第四、五位为毕业学校代码(见附件2);第六至十位为考生顺序号。按“普高”、“中职”、“公费幼师”和 “3+4”三类顺序分别从“00001”开始依次编排。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根据各校报名参加“普高”、“中职”、“公费幼师”和“3+4”考试的考生数,在全区统一拉通下达考生考号。
7. 毕业资格认定及毕业证书颁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考查各科目达到“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1)有三科(包括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3)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
(4)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按规范要求填写发放。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9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 各中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三)普通高中招生
1. 招生计划
经审核,全区2019年普通高中区内招生总执行计划为585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区内招生执行计划为5400人。各校必须严格按区教委下达至本校的区内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违反规定超计划招生的,市教委及区教委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各初中学校的普高送生计划与中职送生计划统筹核算,各初中学校普职送生计划大致按本校当年毕业生总数的95%下达。各校具体招生送生计划另文下发。
从2019年起,取消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划片招生,全区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均不再实行划片招生。
2. 志愿填报
普高招生继续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区教委建立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普高”考生在6月16日9:00至17日20:00,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指导进入指定网站,凭考号和个人密码由学生本人进行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公费幼师”和“3+4”类考生愿意参加普高录取的可一并选择填报。在规定时间内所填报志愿未确认提交的,学生及家长可在系统内作修改,所填报志愿一经确认提交,便不能再进行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考生不能再进入网站填报志愿。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及时将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发放到考生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更不得私自刮开密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毕业学校可为本校有需求的考生提供电脑、网络等基本条件。未填报普高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正招生录取。
志愿填报原则:一是尊重考生意愿填报志愿原则。从2019年起,取消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招生划片,合川中学、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云门中学、小沔中学等8所公办普通高中均可在全区范围招生,由“普高”类考生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上述8所学校中任何一所作为志愿填报;二是按顺序填报志愿原则。将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分为三个类别:合川中学为一个类别,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5校为一个类别,云门中学、小沔中学2校为一个类别。三个类别中各只能有1所学校作为顺序志愿(即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5所学校中考生只能选择1所填报,云门中学、小沔中学2所学校中考生只能选择1所填报)。“普高”类考生须以三个类别及学校填报3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具体填报类别及学校由考生自行确定。三是实行调剂志愿原则。按类别层次划定录取控制线,为尽量保证各类别录取控制线上考生能被相应学校录取,在按顺序填报的3个志愿之外,增加“调剂志愿”选项。所有“普高”类考生必须将除3个志愿外未填报的其他所有区内普通高中作为“调剂志愿”,并根据自己就读意愿按先后顺序选择填报。
3. 升学成绩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合川教〔2016〕202号)精神,继续将初二下期全区质量监测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纳入该年级学生当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总分设为850分(其中文化成绩总分中考学科700分、地理和生物各50分计800分,体育考试总分50分)。相关具体计算办法为:
(1)从初二年级开始在区内就读并参加了该年级初二下期全区质量监测考试的考生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六科按2019年中考实际得分的70%、初二下期质量监测考试实际得分的30%计算;化学按2019年中考实际得分计算;生物、地理二科按初二下期质量监测考试实际得分计算;体育按2019年体考实际得分计算。
(2)从初三上期开始在区内就读未参加该年级初二下期全区质量监测考试的考生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按2019年中考实际得分计算;生物、地理二科按每科50分的60%计算;体育按2019年体考实际得分计算。
(3)回原籍报考未参加该年级初二下期全区质量监测考试和2019年重庆市体育考试的考生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按2019年中考实际得分计算;生物、地理二科按每科50分的60%计算;体育按50分的60%计算。
4. 录取办法
(1)各类别学校录取控制线的确定
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依次划定合川中学(一类普通高中);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二类普通高中);云门中学、小沔中学(三类普通高中)三个类别录取控制线。再根据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各校各志愿最终录取线。
(2)区内各高中学校新生的录取
根据考生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填报志愿、高中招生计划,由区教委中招办以划定的各类别录取控制线,按第一志愿优先、以志愿顺序同类别层次调剂的原则分批次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各类别学校的考生,只要达到该类别学校录取控制线者,无条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后,因志愿填报不足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则按一类普通高中→二类普通高中→三类普通高中的顺序分别以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调剂志愿顺序分批次进行统一录取。同一类别层次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后,再进行下一类别层次学校录取。
5. 市一中等7所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推荐工作
重庆一中、南开中学、重庆八中、育才中学、巴蜀中学、西南大学附中、川外附属外国语学校7所优质高中下达本区30人招生指标的推荐录取工作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优质高中面向自主招生区县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3号)要求执行。相关招生计划投放到辖区内除市级重点高中的初中部之外的初中学校,相关指标分配后将报市教委备案,一经备案,不得调剂。具体指标分配及推荐方式另文下达。
参加重庆一中等7所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推荐的考生应报考“普高”类别,并正常参加区内“中考”、填报区内普通高中志愿。推荐考生未被重庆一中等7所优质高中录取的,参加区内普通高中录取。
6. 其他招生
(1)各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需要,面向全区招收部分艺体特长生,招生数量大致按区教委下达本校的区内招生执行计划的5%确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2)重庆市十一中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面向全市计划单列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男生,其招生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区内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可自愿报考。已被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要回原就读学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取得毕业资格;未被录取的学生,返回原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6. 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关注度高,各教管中心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工作到位。
(二)强化招生考试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学校要做好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研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
(三)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要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要求,切实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行为,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要由区教委重新登记,并报市教委备案;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四)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要加强“阳光招生”,做好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程序和实施办法,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信息。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主动为家长和考生做好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五)建立招生工作预警制度。各教管中心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要完善方案、制定预案,注重舆情搜集,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中小学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十项规定的通知》(渝教监〔2011〕1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十条纪律的通知》(合川府办〔2011〕138号)、《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合川教〔2019〕 183号)等文件精神。各中小学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规范招生秩序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严格控制毕业学生非正常流失,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入学率稳步提升。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做好考生的教育、辅导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幼师”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区教委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对学校及教师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买卖生源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 合川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2. 合川区中学代码
3. 合川区2019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4. 合川区2019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报名册



 
附件1
 
合川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
主要日程安排
 
4月28日:
1.召开全区2019年招生工作会。
2.下达2019年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普高招生
4月28日下午:召开2019年中考报名及普高志愿填报培训会。
4月30日前:结束中招体育考试。
5月5-7日:初中毕业考生分类别报名登记。
5月8日:初中学校将初中毕业考生分类别报名相关资料按要求报送至区教育考试中心。
5月15日前:区县将中考报名情况、试卷订数、考场设置和中考值班电话等上报市教委。完成体育后备人才招生报名及术科考试。
5月20日前:各普通高中向区教委中招办报送招生宣传资料。
5月31日前:结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初中学校按要求完成对普通高中招生的宣传工作。
6月3-6日:进行中考考场编排。各初中学校上报考生加分材料至区教育考试中心。
6月8日:召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务培训会。
6月10日:区县持领取试卷通知、单位介绍信、上缴试卷经费汇单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答题卡等。
6月11日:各考点布置考场,考场主任组织召开工作人员会议,明确工作程序,强调纪律要求,检查保密工作,安排考生看考场、住宿、医务等。
6月12-14日: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6月14日下午:区县将报考“公费幼师”、“3+4”中职与本科贯通考生的答题卡按保密要求送到阅卷场—渝北中学,试卷保留在区县。
6月16-17日:“普高”类考生网上填报普高志愿。
6月15-19日:中考阅卷。
6月20日:下发中考成绩,各初中学校统计查分考生报考试中心。
6月21日:中考查分。
7月5-16日:根据普通高中升学成绩分别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线,分批次开展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1)7月5日:划定一类普通高中(合川中学)录取分数线。开展合川中学正招生录取。
7月5日:确定合川中学非正招生录取控制线。7月6 -7日:合川中学开展非正招生录取。
(2)7月8日:划定二类普通高中(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线。开展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正招生录取。
7月8日:确定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非正招生录取控制线。7月9 -11日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合川实验中学开展非正招生录取。
(3)7月12日:划定三类普通高中(云门中学、小沔中学)录取分数线。开展云门中学、小沔中学正招生录取。
7月12日:确定云门中学、小沔中学非正招生录取控制线。7月13-15日:云门中学、小沔中学开展非正招生录取。
7月16日:各普通高中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
7月20日-7月底:处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二、初中招生
5月10日起: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5月29日-6月6日:主城区三办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登记报名。
6月18日:下达主城区三办各小学的初中招生指标。
6月21日:主城区三办小学毕业生网上填报“小升初”志愿。
6月28日:主城区三办“小升初”录取。
7月1-5日:主城区初中学校发放初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10日前:其余27个镇街初中学校按招生区域向小学毕业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9-27日: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对符合城市初中回原籍等条件的转学生进行登记。
8月29日:区教委和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入学,并下发转学生入学名册。
 
三、小学招生
5月9-31日: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开展城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登记报名工作。
5月10日-6月20日:组织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5月31日前:其余27个镇街教管中心完成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人数摸底工作。
6月-7月中旬,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根据登记报名的主城区三办城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人数情况制定辖区各城市小学招生片区初步方案。
7月下旬:区教委和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统筹确定各城市小学具体招生入学划片区域。
8月19-27日: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对符合城市小学回原籍等条件的转学生进行登记。
8月29日:区教委和主城区三办教管中心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城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和其余年级转学生入学,并下发各城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入学名册和转学生入学名册。?
 
 
 
 
附件2

合川区中学代码
学 校 名 称 代   码 学 校 名 称 代   码
合川中学 01 渭沱中学 20
太和中学 02 双凤中学 21
瑞山中学 03 官渡中学 22
小沔中学 04 香龙中学 23
云门中学 05 卢作孚中学 24
龙市中学 06 钱塘中学 25
大石中学 07 清平九年一贯制学校 26
南屏中学 08 狮滩中学 27
合阳中学 09 土场中学 28
隆兴中学 10 渭溪中学 29
龙凤中学 11 三汇九年一贯制学校 30
燕窝中学 12 西南大学银翔实验中学 31
三庙中学 13 卓尔学校 32
育才中学 14 育才职教中心 33
铜溪九年一贯制学校 15 教师进修校 34
二郎中学 16 茂森职校 35
七间中学 17 实用外语校 36
古楼中学 18 合川卫生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37
尖山中学 19 重庆市春珲人文技工
学校
38
 
附件3
 
合川区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报名情况统计表
 
 
附件4
合川区2019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报名册
 
 
 
 
说明:1.此表用Excel电子表格填报。2.“报考类别”分为“普高”、“中职”、“公费幼师”和“3+4”四类,报考“公费幼师”和“3+4”的考生视为与“普高”兼报;“户口所在地”按“省(直辖市)+地级市+区县”的格式填写,如“重庆合川”;“考生类别”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应届”或“往届”,“是否团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是”或“否”。3.报考“公费幼师”的考生需重点核实学生“是否具有市内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是否属本市户籍”,该两栏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是”或“否”;报考 “3+4””的考生需重点核实学生“是否具有市内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该栏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是”或否。4.“是否初三区外转入”指初三下学期开学前转入本校并取得本校学籍,并参加了区内体考,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是”,因正常休学未参加八年级质量监测考试的,该栏填“是”,并在备注栏简要说明;“是否回原籍报考”指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考,未取得区内初中学校学籍,未参加八年级质量监测考试和区内中招体考,根据实际情况填“是”,此类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需学校审核原件)和当年原初中学校的初三学籍证明;“是否参加区外市内中招体考”根据实际情况填“是”,参加了区外市内其他区县中招体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区县组考机构盖章的体考成绩证明原件。该三栏数据统计便于核算学生高中升学成绩相关科目分数。5.有其余需说明的某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备注栏注明。6. 本表一式二份,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各一份。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江津区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 下一篇:重庆市2021年中小学 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22 cqw.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网 版权所有
    ICP备06013414号-3   公网安备 420105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