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ECT全国联网事宜
时间:2018-12-13 来源:重庆网 作者:cqw.cc 我要纠错
2015年6月1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的有关事宜,确定于2015年7月底并入全国ETC联网系统。
►客车车型分类标准调整
目前,我市客车车型分类标准与交通运输部部颁标准存在差异(见表1)。
表1 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对比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实施统一的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因此,我市现一类车中8-9座将调为二类车,现二类车中20-25座将调为三类车,现三类车中40-50座将调为四类车。
为不增加车辆负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老车老办法、新车新政策”的实施方案,即2015年6月30日前上户的渝籍车辆,在重庆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增加用户负担;2015年6月30日后上户的渝籍车辆,将按部颁统一标准确定的车型收取通行费。同时,所有外省籍车辆从联网之日起均严格按部颁车型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时间节点,新的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在并入ETC全国联网系统时正式实施;二是优惠办理,前述三类要调整车型的车辆用户,需到ETC服务网点建立非现金支付账户,自愿选择办理ETC或非现金支付卡业务。未办理的车辆,将按照部颁分类标准实行收费。
温馨提示:用户办理非现金支付卡的方式和流程与办理ETC一致,只是非现金支付卡方式不发行车载设备OBU。通行车道时,ETC车 辆能通行ETC车道和人工车道并享受通行费97折,而非现金支付卡用户只能通行人工车道不能享受通行费折扣,且现在在银行办理ETC可免费送OBU,建议用户选择办理ETC。
►升级换卡流程
目前,我市部分ETC车辆使用的通行卡仍为重庆交通信息卡,无法在其他省市使用。按照ETC全国联网的要求,需要将重庆交通信息卡更换为全国统一的标准卡(重庆为通渝卡),以保障ETC全国联网的跨省信息读写和统一清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我市ETC车辆通行卡更换采取免费方式更换。凡需要通行全国联网ETC车道的车辆,均需使用国标ETC通行卡,不能再使用重庆交通信息卡作为通行ETC车道的通行介质。
领卡须知:ETC自营网点受理所有用户业务办理,银行网点仅受理本行签约用户业务办理。
领卡方式:
直接到ETC服务网点领卡。用户携带办理车辆的行驶证、交通信息卡,驾驶所办理车辆前往ETC服务网点,签订ETC全国联网补充协议,领取国标ETC通行卡并更新OBU信息。
注意事项:
1、根据交通部全国联网要求,已在其他省市办理ETC业务的用户如需在重庆领取通渝卡,须注销其他省市的ETC业务,否则ETC全国联网后可能造成重复扣费。
2、未领通渝卡的原有ETC用户,其原有ETC通行卡仅在重庆市范围内使用有效,不能通行省界和外省的ETC车道,跨省通行时须从人工车道通行并领取外省通行卡。
3、领取通渝卡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4、ETC用户原签约银行及业务办理模式均保持不变;
►客车车型分类标准调整
目前,我市客车车型分类标准与交通运输部部颁标准存在差异(见表1)。
表1 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对比
类别 | 客车 | |
交通部标准 | 重庆标准 | |
第1类 | ≤7座 | ≤9座 |
第2类 | 8座~19座 | 10座~25座(含25) |
第3类 | 20座~39座 | 26座~50座 (含50) |
第4类 | ≥40座 | >50座 |
第5类 | 无 | 无 |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实施统一的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因此,我市现一类车中8-9座将调为二类车,现二类车中20-25座将调为三类车,现三类车中40-50座将调为四类车。
为不增加车辆负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老车老办法、新车新政策”的实施方案,即2015年6月30日前上户的渝籍车辆,在重庆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增加用户负担;2015年6月30日后上户的渝籍车辆,将按部颁统一标准确定的车型收取通行费。同时,所有外省籍车辆从联网之日起均严格按部颁车型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时间节点,新的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在并入ETC全国联网系统时正式实施;二是优惠办理,前述三类要调整车型的车辆用户,需到ETC服务网点建立非现金支付账户,自愿选择办理ETC或非现金支付卡业务。未办理的车辆,将按照部颁分类标准实行收费。
温馨提示:用户办理非现金支付卡的方式和流程与办理ETC一致,只是非现金支付卡方式不发行车载设备OBU。通行车道时,ETC车 辆能通行ETC车道和人工车道并享受通行费97折,而非现金支付卡用户只能通行人工车道不能享受通行费折扣,且现在在银行办理ETC可免费送OBU,建议用户选择办理ETC。
►升级换卡流程
目前,我市部分ETC车辆使用的通行卡仍为重庆交通信息卡,无法在其他省市使用。按照ETC全国联网的要求,需要将重庆交通信息卡更换为全国统一的标准卡(重庆为通渝卡),以保障ETC全国联网的跨省信息读写和统一清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我市ETC车辆通行卡更换采取免费方式更换。凡需要通行全国联网ETC车道的车辆,均需使用国标ETC通行卡,不能再使用重庆交通信息卡作为通行ETC车道的通行介质。
领卡须知:ETC自营网点受理所有用户业务办理,银行网点仅受理本行签约用户业务办理。
领卡方式:
直接到ETC服务网点领卡。用户携带办理车辆的行驶证、交通信息卡,驾驶所办理车辆前往ETC服务网点,签订ETC全国联网补充协议,领取国标ETC通行卡并更新OBU信息。
注意事项:
1、根据交通部全国联网要求,已在其他省市办理ETC业务的用户如需在重庆领取通渝卡,须注销其他省市的ETC业务,否则ETC全国联网后可能造成重复扣费。
2、未领通渝卡的原有ETC用户,其原有ETC通行卡仅在重庆市范围内使用有效,不能通行省界和外省的ETC车道,跨省通行时须从人工车道通行并领取外省通行卡。
3、领取通渝卡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4、ETC用户原签约银行及业务办理模式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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